東豐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56人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
2022-07-19 10:30:00 來源:
  7月13日,吉林省東豐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王某敏等56人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此案涉案人員眾多且橫跨四省,為確保庭審順利進行,東豐縣人民法院制定了詳細的審理預案,并嚴格按照疫情防疫要求,采取遠程視頻與現(xiàn)場開庭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了審理。
  被告人王某敏于2019年至2020年7月間,先后多次購進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成品口服性保健品、口服性保健品原材料、膠囊、藥粒、外包裝及產(chǎn)品說明書等,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成高子鎮(zhèn)某畜產(chǎn)院內(nèi),組織被告人張某強等人進行組裝、銷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口服性保健品,并銷售至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4個省份200余個市、縣。被告人張某強等人在被告人王某敏的組織下,參與生產(chǎn)、銷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口服性保健品。被告人程某香等人在被告人王某敏處購進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口服性保健品進行銷售。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某敏生產(chǎn)、銷售含西地那非成分口服性保健品,應當以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張某強等人在王某敏組織下參與生產(chǎn)、銷售含西地那非成分的口服性保健品,應當以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余被告人違法銷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口服性保健品,應當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因涉案人數(shù)眾多、案情重大,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食品安全犯罪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東豐縣人民法院將始終保持對此類犯罪的高壓態(tài)勢,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對于破壞食品安全、危害群眾健康的行為嚴厲打擊,用司法為民的初心守護群眾的食品安全,為食品安全保駕護航。
  來源:刑事審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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