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火鍋吃出異物 朋友的火鍋店:只能免單
2018-10-22 09:40:00 來源:遼沈晚報
  吃火鍋時吃出來一些異物,“朋友的火鍋店(家樂福店)”說給予免單,消費者不同意只是免單處理,提出賠償要求,店家說賠償做不到,愿意接受有關部門的調查和處理。
  讀者投訴:吃火鍋“吃出刷子毛”
  21日,讀者高先生向本報新聞熱線投訴稱:10月20日在沈陽鐵西區(qū)在艷華街紅粉路一家名叫“朋友的火鍋家”吃飯,從火鍋里吃了一些異物,“好像是毛刷子的毛”對于這種情況,店家說給予免單處理,但自己不接受只是免單的處理結果,要求火鍋店給予10倍賠償,但火鍋店沒有同意。于是支付了115元餐費然后開具了發(fā)票。
  高先生介紹:周六傍晚去“朋友的火鍋家”去吃飯,兩個大人和一名6歲小孩點了一個番茄鍋,等著上菜有一陣,上了菜和肉,剛吃了幾口,“就發(fā)現(xiàn)里面有不明物質,好幾根挺長的,好像是毛刷子的毛。”
  發(fā)現(xiàn)了火鍋里有異物,高先生等人沒法再吃下去了,和店家進行了交涉,然后就結賬走了。
  高先生提供的一段視頻顯示:在和店家進行交涉時,店里的工作人員稱,盡自己最大能力解決,“如果顧客認為解決不滿意,明天等領導來解決。”
  高先生出示的消費小票顯示:開臺時間為10月20日下午5時26分,點的是番茄大鍋,點了羊排、肥牛、杏鮑菇、蝦滑、大白菜、茼蒿、油麥菜,一共消費115元。高先生提供的手機支付結賬時間是當日晚6時15分。
  高先生說:如果免單能解決,當時就不用付錢直接就走了,“但我不接受這樣的處理結果,我要求按法律規(guī)定進行賠償”。
  火鍋店:只能給予免單處理
  21日下午,“朋友的火鍋店(家樂福店)”的一名女服務員介紹:周六晚上是有一位先生在店里的二樓吃飯,點的是番茄鍋,后廚在加工制作鍋底時“把一些東西鉸到鍋里了,其他人點的火鍋沒有出現(xiàn)這種情況,就那位先生吃的鍋里有,服務員具體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匯報給領導了。”
  這位服務說:店里想給免單處理,那位先生沒有同意,說該多少錢,然后要求開了發(fā)票。
  “朋友的火鍋店(家樂福店)”的田姓店長介紹:這個事情確實是我們的責任,出現(xiàn)這種事情肯定得我們承擔責任。
  火鍋里的異物是什么東西?田店長推測:顧客點的是番茄鍋。番茄鍋底包裝是用繩系的,“好像是包裝帶之類的東西被鉸到鍋里了。”
  田店長說:“作為店面來講,我們最大的能力肯定就是免單,平時就是打折之類的,然后免單的錢由我們員工全體來攤、出這個錢。顧客想要求10倍賠償,我們做不到、不可能給他。”
  對于顧客的賠償要求,田店長說愿意全力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和處理。
  律師:吃到異物應該如何賠償?
  昨日,高先生撥打了沈陽市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把自己在“朋友的火鍋店(家樂福店)就餐時遇到的問題進行了舉報。
  吃飯時吃出了異物,法律是如何規(guī)定進行賠償?shù)哪兀?/div>
  北京盈科(沈陽)律師事務所陳一光律師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禁止生產經(jīng)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吃出異物,商家僅給予免單或說換一份新的,這樣處理是逃避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陳一光律師表示:”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jīng)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如果賠償?shù)慕痤~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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