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管控133家社會“辦酒公司” 揚中完成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修訂
2018-09-04 09:40:00 來源:揚子晚報網
  3日,記者從揚中市食藥安辦獲悉,由食安辦牽頭揚中市市場監(jiān)管局、揚中市衛(wèi)生計生委等部門,對《揚中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進行了全面修訂。目前,該辦法已經揚中法制辦審核并向社會各界及相關部門征求意見結束,將在提交揚中市領導審定后,正式發(fā)布執(zhí)行。
  2007年,揚中市在全省率先出臺了《揚中市農村(社區(qū))家庭自辦宴席食品安全工作管理辦法》。十余年來,《食品安全法》的出臺、修訂以及2014年食品監(jiān)管體制的改革,原《辦法》已不能適應新形勢發(fā)展的需要。
  目前,揚中全市共有社會“辦酒公司”133家,年承擔酒席約6000余場次。雖然該市已連續(xù)10年實現農村家宴食品監(jiān)管零事故,但農村辦酒公司作為一種特殊的餐飲服務行業(yè),始終游離于法律邊緣。同時,存在加工場所簡陋、食品貯存條件差、沒有消毒設備等安全隱患。因此,新的《揚中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出臺勢在必行。
  記者了解到,修訂后的《揚中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對各部門監(jiān)管職責進行了細化;監(jiān)管實行農村集體聚餐分類指導制度;增加了應急處置制度及操作流程;進一步明確了食品安全責任追究相關事項。
  揚中市食藥安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新《辦法》的出臺將有效管住這133家社會“辦酒公司”,對及時消除農村集體聚餐的食品安全風險,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發(fā)生,保護農村地區(qū)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都具有重要積極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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