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皮里加罌粟 店主成了蘇州首批食品類公益訴訟被告
2018-08-28 10:38:00 來源:名城蘇州網(wǎng)
  近日,吳江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三起食品類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公訴機關請求對5名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被告人依法判處銷售價款的十倍作為賠償,并在市級媒體公開道歉。據(jù)了解,由檢察機關提起食品類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這在蘇州尚屬首次。
  據(jù)悉,公益訴訟針對的是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由法律規(guī)定的特定機關和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制度包括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兩大類。去年7月1日,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正式建立,規(guī)定檢察機關在生態(tài)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開展民事公益訴訟工作。在這類市民普遍關心的公共問題上,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既能對犯罪分子進行打擊,又能盡力排除危害、維護公益,起到震懾作用,讓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庭審中,區(qū)檢察院指控稱,張某等5人在售賣的涼皮、米線、面湯等食品中非法添加罌粟,經檢測含有“嗎啡”“可待因”“麻黃堿”等對人體有害的成分。區(qū)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損害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除接受刑事處罰外,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庭審將刑事公訴和民事公益訴訟兩部分一并進行了審理。經過法庭調查、辯論、最后陳述等環(huán)節(jié),5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悔罪,并愿意承擔賠償義務。法庭將依法擇期進行宣判。
  相關工作人員介紹,今年3月26日,吳江區(qū)人民法院院對上述3起案件進行了立案審查,并依法履行訴前程序。隨后區(qū)檢察院依法在全國性報刊上刊登公告,督促有權提起訴訟的機關或有關組織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但在法定期限內沒有適格社會組織表示將提起公益訴訟。為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區(qū)檢察院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等有關規(guī)定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近年來,食品安全領域問題頻出,但這些問題往往有‘量大額小’的特點,很多消費者通常選擇自認倒霉。建立公益訴訟制度不僅能有效節(jié)約司法資源,也有利于增強公民的維權意識,預防和改善食品安全問題。”該院民事行政檢察科科長許劍峰表示。同時,這也是今年3月2日發(fā)布《關于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司法解釋以來,蘇州首批食品類公益訴訟案件。
  記者了解到,在此之前,每當發(fā)生類似食品安全的案件,往往采取沒收、罰款之類的行政處罰,沒有進入刑事訴訟,很少追究犯罪人員的刑事責任。此次蘇州首批食品類公益訴訟案件,既對犯罪人員進行了行政處罰,追究了刑事責任,還震懾了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違法者,有力地保障了蘇州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同時也意味著蘇州正在通過多種方式,積極建立健全公益訴訟工作機制。未來通過公益訴訟機制處理此類案件,將大大節(jié)省時間,提高辦案效率。
  “接下來,我們將進一步突出工作重點、轉變司法理念、加強辦案力量,把握好線索收集、調查取證、訴前程序、庭審應對等重點環(huán)節(jié)的法律監(jiān)督,切實提升應對公益訴訟的能力,不斷通過這一新的法律監(jiān)督形式,更好地回應社會關切。”吳江檢察院檢察長劉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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