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進價百元一瓶 轉手卻能賣到800元 一微商賣假茅臺被判刑
2018-08-24 16:26:00 來源:寧波晚報
  進價百元1瓶的高仿茅臺酒,轉手卻能賣到800元,可觀的利潤讓女子鋌而走險,干起了在微信上販賣假酒的勾當。近日,慈溪市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被告貴州女子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5.3萬元。
  去年7月28日,慈溪市公安局滸山派出所接到慈溪市民羅先生報警,稱自己通過貴州仁懷的微商購買的20多箱號稱2013年出品的53度500毫升裝茅臺酒有問題。警方隨即展開調查,并于同年8月15日在貴州省仁懷市將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女子趙某抓獲。
  趙某是個90后,貴州省仁懷市人,去年3月開始,在仁懷市某酒業(yè)公司做銷售。羅先生之前在該公司購買過洞藏老酒,銷售組長將羅先生的聯(lián)系方式給了趙某,讓她來維護客戶關系。就這樣,趙某加了羅先生的微信??墒牵闪瞬蛔阋粋€月,趙某就離職了。到了同年5月,趙某自己找門路做起了賣酒的微商,“做良心酒,做放心酒”是她的微信名。
  去年7月17日,趙某在微信朋友圈發(fā)布了銷售2013年出品53度500毫升裝茅臺酒的信息。兩天后,羅先生主動聯(lián)系了趙某。趙某表示,“我爸爸是茅臺公司里面的一個主任,這酒是通過茅臺公司內部人員拿到的,比市場價低,但保證正品。”羅先生相信了趙某的說辭,通過微信轉賬方式支付了9600元,共購買了2箱12瓶。拿到貨款后,趙某隨即聯(lián)系自己的上家程某,以2000元的價格向其購買了2箱酒,并將羅先生的收件信息轉告,由程某向羅先生直接發(fā)貨。一賣一買,趙某凈賺7600元。
  去年7月22日,羅先生又花9.6萬元向趙某追加購買了20箱該酒。趙某收到貨款后,以19800元的優(yōu)惠價格向程某下單22箱,多出的2箱算是“買十送一”附贈給羅先生的。這單買賣下來,趙某又輕松入賬7.62萬元。
  “我是騙他的,這酒是假的。”趙某事后坦言,瓶子是回收的真的茅臺酒瓶,但里面裝的是普通的酒。經(jīng)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鑒定,涉案的24箱共144瓶貴州茅臺酒均非該公司生產出品。案發(fā)后,趙某與程某已分別退賠被害人羅先生83800元、21800元。目前,程某被另案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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