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爪、薯片、牛奶、巧克力……,最近,上海楊浦區(qū)的一些超市經營人員意外地發(fā)現(xiàn),自家超市里售出的這些食品竟被舉報是過期商品,消費者還要求大額賠償。近日,楊浦警方破獲一起敲詐勒索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
藍先生是海州路上一家超市的經營人員,6月11日下午,他接到了一個陌生來電。電話中,一男子聲稱在其超市內買到了過期商品。在加了對方微信后,藍先生收到了男子發(fā)來的過期商品——6包山椒鳳爪的照片。從照片中反映的保質期來看,這些商品確實是過期了。而且,男子還提供了超市的收銀小票,顯示其是6月9日下午來超市購買了這些商品。
考慮到微信里無法詳細了解情況,藍先生便讓對方帶著商品到超市來進行處理,并承諾如果確實是超市出售了過期食品,可以按照相關規(guī)定賠償??蓻]想到的是,該男子直接提出數千元的賠償要求。在被藍先生拒絕后,男子當即揚言要去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舉報。
得知會被舉報,藍先生調閱了店內的監(jiān)控錄像,發(fā)現(xiàn)6月9日下午,確實有人來購買過這些商品。但細看該男子提供的照片,他卻發(fā)現(xiàn)這6包鳳爪與其店內貨架上的鳳爪貨號不同。藍先生隨后通過微信群向其他超市業(yè)主進行提醒,沒想到好幾個其他超市的經營人員都表示,最近也碰到以買到過期商品為由進行”索賠“的事情。藍先生于是立即向楊浦警方進行報案。
接報后,楊浦公安分局大橋派出所民警迅速開展調查工作。通過調閱監(jiān)控錄像,民警發(fā)現(xiàn)近期有兩男一女三名人員,在地區(qū)數家超市、便利店出沒,并購買薯片、牛奶、餅干等食品。隨后,這些超市的經營人員便接到了所謂買到過期商品的”索賠電話“。在進一步調查中,民警確認這些”過期商品“并非是涉及的超市、便利店正常出售,而是這三名人員私自帶入。
6月20日下午,辦案民警根據線索,在楊浦區(qū)黃興路將劉某、姜某翔、姜某等三人抓獲,并在其暫住地繳獲大量過期商品。
到案后,劉某等人如實供述了將過期商品帶入超市,并偽裝成超市貨品再進行購買后,以出售過期商品對經營人員進行”索賠“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姜某等3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楊浦警方提醒便利店、超市經營人員加強營業(yè)場所的安全防范,日常對貨架、商品加強監(jiān)管,經營中遇到商品質量問題應通過正規(guī)合法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