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泉水遭“山寨” 依云索賠50萬
2018-07-13 16:26:00 來源:法制晚報
兩年前熱播劇《歡樂頌》里,精英女主安迪“一言不合就喝水”,火了330ml就要十幾元的依云礦泉水,刷新了國人對高端礦泉水價格的認識。而今,這款國際奢侈品礦泉水認為自己遭到“山寨”。
  在市場上生產、銷售的某聰明泉、冰純露純凈水,外形與依云礦泉水外觀極為相似,依云所屬公司以其“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為由將其所屬企業(yè)及銷售商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權,賠償因不正當競爭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等費用,共計50萬元。
  今天上午,石景山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開庭審理法國依云礦泉水有限公司起訴這兩款產品的生產企業(yè)及其銷售商擅自使用與依云礦泉水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相近的包裝、裝潢糾紛案件。
  案情:

  倆純凈水外包裝與依云相似
  法國依云礦泉水有限公司訴稱, 該公司成立于1966年,在全球140余個國家和地區(qū)均有銷售。依云天然礦泉水商品自進入中國市場以來,已經在中國市場取得極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構成知名商品。且公司為了宣傳、區(qū)分產品,為依云礦泉水設計了特有包裝,明顯區(qū)別于其他同類商品,具有較高辨識度。
  “依云瓶身上的山脈為阿爾卑斯山,是因為依云礦泉水水源來自于阿爾卑斯山,主要為體現依云礦泉水的純凈無污染。”法國依云礦泉水有限公司代理人表示。
  代理人稱,國內某飲用水生產企業(yè)未經依云許可,擅自在其生產、銷售和宣傳的聰明泉純凈水、冰純露純凈水商品上使用了與依云礦泉水相近的包裝、裝潢,并在其主辦經營的網站、淘寶網直銷店鋪、微信公眾號中進行推廣、銷售。
  銷售商亦在其主辦經營的商店內,分別銷售、展示、推廣、宣傳帶有與依云礦泉水商品特有包裝、裝潢基本相同或實質性近似的聰明泉純凈水、冰純露純凈水商品。
  原告:

  要求停止侵權并賠償50萬
  法國依云礦泉水有限公司認為,二被告的上述行為易使公眾將上述商品相混淆,或誤認為二被告與依云公司具有許可使用、關聯企業(yè)關系等特定聯系,違反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使用與依云天然礦泉水特有包裝、裝潢相同或近似的包裝、裝潢,并銷毀侵犯原告特有包裝、裝潢的侵權產品。
  同時,二被告需在媒體上就其侵權行為發(fā)表書面聲明,消除其侵權行為對原告造成的不良影響,聲明內容至少保留三個月;另外二被告連帶賠償原告因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所遭受的經濟損失以及原告為制止侵權而支付的律師費、公證費、翻譯費、調查取證費,共計50萬元。

  被告:

  我們瓶裝水生產十分有限
  庭審中,國內某飲用水生產企業(yè)代理人辯稱,“依云的包裝和裝潢都是屬于慣常包裝,藍色蓋子、透明的瓶身,聰明泉和冰純露肩上的波浪紋都已經在國內申請了外觀設計專利。”同時,其表示,“冰純露水源地是保定的蠡縣。很多水都來源于川藏地區(qū),我們的瓶身上山脈圖形設計靈感來源于四姑娘山,以體現水的純凈清涼,突出水質。”
  另外,被告認為依云礦泉水商品沒有在國內某飲用水生產企業(yè)所在地及周邊省會城市宣傳銷售,銷售主要針對高端人群,“我們主要是生產罐裝水,對于瓶裝水的生產十分有限。從市場占有率和大眾的認知程度來講,在國內不構成‘知名商品’,且依云公司在該案中主張的經濟損失沒有任何依據。”
  基于以上幾點原因,二被告均不同意并請求駁回依云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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