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儀館旁租倉庫30余噸假鹽流入長沙
2018-07-12 14:30:00 來源:華聲在線
  作為湖南省碘缺乏病分布地的長沙,小小一包加碘食鹽是長沙居民碘攝入的重要途徑。然而因為一群不法之徒,30多噸披著加碘鹽外衣的工業(yè)鹽流入長沙市場。
  7月11日上午,長沙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蔣某、曾某禮、戴某、李某明、李某、王某、鄧某勝、楊某根、王某利等9人銷售假冒碘鹽民事公益訴訟案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假鹽換上“加碘”衣
  自2016年7月以來,蔣某在侯照村承租了一間倉庫,用于將標注為“江西晶昊鹽化有限公司出品”的“高級精制鹽”變更成包裝為“雪天”牌加碘食用鹽,同時將這些假冒碘鹽銷售至長沙市多家糧油店。
  2016年9月至10月,蔣某又在長沙市雨花區(qū)東山街道辦事處侯照村明陽山殯儀館附近新承租了一間倉庫,并先后雇傭了戴某、李某明、李某在倉庫內對“高級精制鹽”進行變更包裝,雇傭曾某禮駕駛面包車對長沙市多家糧油店送貨,銷售范圍涉及長沙市開福區(qū)、芙蓉區(qū)、岳麓區(qū)及長沙縣等地。“實際上鹽里面沒有加碘,我們也不會加碘。”李某明承認。
  據查,蔣某等人共向王某、鄧某勝、楊某根、王某利銷售假冒碘鹽34.98噸,使假冒碘鹽進一步流入市場。“從正規(guī)渠道進一件貨要90多元,但是蔣老板那里只要50元,所以我知道不是加碘鹽了,還是繼續(xù)在蔣老板那里進貨。”王某坦承。案發(fā)后行政執(zhí)法機關、公安機關查封扣押了3.788噸,但仍有31.192噸流入市場。
  長沙市檢提起公益訴訟
  此前,經長沙市雨花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蔣某等人均因犯非法經營罪獲刑。其中蔣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長沙市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起訴人認為,被告蔣某等9人銷售的假冒碘鹽存在嚴重質量缺陷,危及廣大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其行為侵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長沙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9被告消除危險,收回其銷售的尚未被食用的假冒碘鹽,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并在市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據悉,該案是湖南省首例由檢察機關直接提起的食品安全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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