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男子油條添加白礬膨大劑 獲刑8個月 道歉賠償
2018-07-12 08:42:00 來源:華商報
經(jīng)營早點攤的黃某,在油條中違法添加白礬和膨大劑,抽檢檢測鋁殘留量嚴重超標。昨日,西安市蓮湖區(qū)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這也是陜西省首例食品安全類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油條鋁殘留是國標4倍,經(jīng)營4個月被查
  去年2月15日,48歲的河南男子黃某,租賃蓮湖區(qū)立新街某大盤雞店早點攤位經(jīng)營炸油條。6月15日,食藥監(jiān)所執(zhí)法人員對黃某銷售油條進行抽樣提取送檢。經(jīng)檢測,鋁的殘留量為400.2mg/kg,超出國家相關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要求鋁殘留量≤100mg/kg的標準。同年12月8日,民警在雁塔區(qū)航天大道北里王小學附近將正在炸油條的黃某抓獲。
  蓮湖區(qū)檢察院認為,黃某在生產(chǎn)、銷售的食品中摻入超過國家標準的添加劑,足以造成嚴重食源性疾病,應當以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與以往類似案件審理不同的是,檢察機關同時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黃某在西安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支付賠償金73500元。
  據(jù)黃某供述,為使油條口感更好,他長期向炸油條的面粉內添加白礬和膨大劑。2017年2月16日至6月15日,除因其父生病停業(yè)半個月,共營業(yè)105天,平均每天賣出油條70根,每根價格1元,營業(yè)額共計7350元。
  檢察機關認為,黃某在油條中違法添加白礬和膨大劑后銷售,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侵犯了眾多不特定多數(shù)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應根據(jù)《侵權責任法》的規(guī)定,承擔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侵權責任。經(jīng)測算,其生產(chǎn)、銷售油條的總價款最低為7350元,根據(jù)《食品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黃某應支付銷售價款10倍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
  被告人要在媒體上公開道歉

  交付賠償金3.5萬元
  昨日上午,蓮湖區(qū)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對于指控,被告人黃某表示認罪悔罪,但辯稱平時刮大風、下大雨也會歇業(yè),認為自己炸油條的時間只有3個月左右,沒有指控的時間長,每天銷售油條的數(shù)量也不穩(wěn)定,生意不好時只能賣三四十根,賣不完時就自家吃掉。
  經(jīng)過舉證、辯論,法庭合議后當庭宣判,以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在公益訴訟方面,判決黃某在判決生效后5日內在西安市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向檢察院交付賠償金3.5萬元,由檢察院依法管理。
  那么,懲罰性損害賠償金如何使用呢?據(jù)悉,在環(huán)境公益訴訟領域,目前已在探索建立環(huán)境公益金制度,而在消費公益訴訟領域,今年3月廣州一起制售假鹽案中,判決的懲罰性賠償金112萬元繳付國庫,廣州市檢察院人士表示該款項將用于恢復、救濟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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