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今日(5月21日),河北省食藥監(jiān)局第79號食品抽檢公告,1批次餐飲食品和2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不合格。
公告顯示,不合格餐飲食品為新河縣正旺酒樓經營的燉驢板腸,該產品中檢出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47mg/kg 。亞硝酸鹽主要包括亞硝酸鈉和亞硝酸鉀,作為護色劑和防腐劑通常用于腌肉和其他易腐壞的產品。但由于其嚴重的急性中毒危害,且與食鹽外形相近,容易誤用,所以國家在《衛(wèi)生部公告2012年第10號》中規(guī)定,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為:南皮縣東澤源超市經營的的韭菜檢出鉛(以Pb計)0.194mg/kg;唐山海港開發(fā)區(qū)信達綜合市場左新章經營的皮皮蝦檢出鎘(以Cd計)1.7mg/kg。
鉛、鎘均屬于重金屬污染物指標,《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規(guī)定,鉛在新鮮蔬菜(蕓薹類蔬菜、葉菜蔬菜、豆類蔬菜、薯類除外)中限量不超過0.1mg/kg;在蕓薹類蔬菜、葉菜蔬才中的限量不超過0.3mg/kg;在豆類蔬菜、薯類中限量不超0.2 mg/kg。而鎘在甲殼類鮮、凍水產動物中限量不超過0.5mg/kg。
對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河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設區(qū)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依法處理。公眾發(fā)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請撥打河北省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熱線“12331”進行舉報。
相關報道:河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公告(2018年 第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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