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五名被告用工業(yè)添加劑加工食品被公訴
2018-04-26 13:32:00 來源:法制網
  在食品加工過程中超范圍使用硫酸鋁鉀、硫酸鋁銨等含鋁添加劑,以及非法使用工業(yè)用途的高效氧化劑漂白劑亞氯酸鈉對食品原料進行漂白。日前,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qū)人民檢察院對李某生、嚴某燕、嚴某、蔡某仔、符某玉等5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是廣東首例食品安全領域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據(jù)了解,2016年6月至12月期間,李某生從非洲桑給巴爾島進口海藻麒麟菜原料共計382.996噸,分別批發(fā)給嚴某燕、嚴某、蔡某仔、符某玉等人。嚴某燕、嚴某、蔡某仔、符某玉等人購買海藻麒麟菜原料后,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分別在各自的加工場超范圍使用硫酸鋁鉀、硫酸鋁銨等含鋁添加劑對海藻麒麟菜原料進行浸泡加工。其中,嚴某燕的加工場還非法使用亞氯酸鈉(高效氧化劑漂白劑,主要為工業(yè)用途)對原料進行漂白。
  經處理后的海藻麒麟菜成品,成色好的銷售給外地大型菜市場零售商鋪進行零售,成色差的銷售給附近養(yǎng)殖場喂魚、蝦、豬等。截至2017年3月11日,5人的加工場、倉庫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法查獲,嚴某燕、嚴某、蔡某仔、符某玉等人已銷售該類海藻麒麟菜成品60余噸。經檢測,現(xiàn)場扣押的海藻麒麟菜原料、半成品、成品等的樣品鋁的殘留量均嚴重超標。李某生等5人的行為嚴重危害食品安全,嚴重危害不特定消費者人體健康,嚴重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電白區(qū)檢察院于2017年10月24日以李某生等5人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訴。2018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正式施行。
  該院經對相關案件全面審查后,認為李某生等5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在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同時,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追究其民事侵權責任。經進一步調查取證,完善證據(jù)體系,履行相關訴前程序,并得到上級檢察機關批復后,電白區(qū)檢察院依法對李某生等5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目前,法院已受理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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