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擺在自助餐廳內,又沒有額外說明其屬另收費項目,為何事后還要加收費用?”17日,海口市民張先生前往觀瀾湖度假酒店自助餐廳進行消費,他在餐廳內酒水區(qū)挑選飲用了哈爾濱啤酒后,該處工作人員表示該啤酒需額外收費。“我在飲用前并未有工作人員提醒這啤酒需要額外收費,且啤酒擺放處周邊也沒有標識牌告知,我認為餐廳這一行為違反了明碼標價的相關規(guī)定。”張先生說。
接到市民的反映后,龍華區(qū)物價部門到酒店進行了現場協調。據了解,該自助餐廳售價為每位一百九十八元,但對于餐廳內部分酒水類商品另外收費。在物價部門的要求,觀瀾湖酒店西餐廳同意退賠張先生相關費用,同時表示將按要求在餐廳的醒目位置設置收費標識牌,做好明碼標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