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冒白酒產品 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2018-03-16 12:34:00 來源:
  3月14日,在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前一天,韓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法庭當庭宣判被告人周某因通過網店銷售假冒450 500ml濃香型“五糧春”白酒產品,涉案金額10500元,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公安機關扣押的150件假冒450 500ml濃香型“五糧春”白酒依法予以沒收。
  3月15日,19起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案在韓城市人法法院速裁庭調解結案,18名商家即被告認識到自己的經營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規(guī)定,主動向消費者退還貨款并賠償損失,19起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案從立案不到十天時間全部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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