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食藥監(jiān)南關分局多措并舉確保春季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
2018-03-12 09:40:00 來源:
為全面落實“全國食品經營工作會議”及省、市局《開展2018年春季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品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2018年春季開學在元宵節(jié)之前的特點,長春市食藥監(jiān)局南關分局在全區(qū)范圍內開展春季學校(含托幼機構)周邊及為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檢查工作。此項檢查工作南關分局多次聯合教育、城管、街鄉(xiāng)食安辦等部門開展聯合共治,有力地保障了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
  一是專項檢查早部署,召開專門會議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層層傳導壓力、夯實責任、凝聚力量、達成共識,對此次聯合整治進行統籌協調、周密部署,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嚴防、嚴管、嚴控”,做到排查隱患苗頭不放過、問題整改不到位不放過、違法行為一查到底不放過,嚴把學校食堂“開學關”。春季開學前,開展學校食堂自查自改專項整治工作,逐校下達自查自改通知書。重點對學校食堂的環(huán)境衛(wèi)生、餐飲具消毒、冷藏冷凍等設施的運轉、從業(yè)人員的健康體檢以及食材的質量、索證索票和臺賬登記等情況進行檢查,要求各學校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校長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筑牢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2月中下旬,利用2周時間集中對全區(qū)46家學校食堂開展了自查自改和專項檢查,有力地保障了學生的飲食安全。
  二是全面排查,嚴格落實監(jiān)管責任。對轄區(qū)內各類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及周邊食品經營者、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全面開展監(jiān)督檢查工作,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嚴查違法違規(guī)行為,做到一戶不落、責任到人,并留有執(zhí)法痕跡,確保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落到實處。
  三是強化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對校園周邊200米范圍內食品經營者進行拉網式排查,以食品經營者證照是否齊全、店面是否整潔有序、索證索票和臺帳記錄是否齊全完備、是否經營“三無”、過期、變質等食品為重點,逐戶排查風險隱患、逐戶整改到位。專項整治期間共檢查周邊餐飲服務單位156家,食品銷售單位67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6份,查處無證經營1戶,經過整治,進一步規(guī)范了校園周邊食品經營秩序。
  四是開展聯合執(zhí)法綜合治理,共治托幼機構食品安全。1-2月份,聯合區(qū)教育局、公安局等五部門,開展托幼機構食品安全綜合執(zhí)法檢查,歷時兩個月時間,對全區(qū)73家托幼機構進行了逐一檢查,重點加強對無證教育機構和幼兒園進行專項整治。共查處無證經營16戶,其中立案1戶,取締違法經營15戶。
  五是整改堅決,落實到位。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要督促整改到位,問題不解決就反復查,直到符合條件為止。
  六是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要以“零容忍”的態(tài)度,發(fā)現一起,嚴查一起,涉嫌違法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此次檢查工作整治共出動156人次,檢查食品經營單位345戶(含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并督促食品經營業(yè)戶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提高食品經營企業(yè)是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和誠信守法經營意識。南關分局將采用“雙隨機抽查”和“包保責任制”相結合的監(jiān)管方式,持續(xù)開展學校及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環(huán)節(jié)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對在整治中發(fā)現的違法行為,加大懲處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增強食品經營業(yè)戶守法的自覺性。涉嫌違法的,將移交公安機關查處,對屢教不改的食品經營者列入“黑名單”,最大限度保護學生的餐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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