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臺州臨海市杜橋鎮(zhèn)某菜場的一處攤位突然空了,攤販好多天都不見來賣腌菜,不少老顧客左顧右盼。一打聽才知道,小攤老板被抓走判刑了,原因是腌菜里的二氧化硫嚴重超標,老顧客們心慌慌起來……
賣腌菜的攤販周某是臨海杜橋人,在臨海市杜橋鎮(zhèn)中心菜場租了一個攤位,平日里以賣菜為生。為了增加收入,周某自制了60公斤醬白菜放在攤位上銷售。因為有著“手工制作”、“天然營養(yǎng)”等標簽,很多顧客都認為周某家的腌菜品質(zhì)好有保障,都成了周某的回頭客。
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期間,周某的醬白菜賣了約360元,除去各種成本,周某從中獲利120元。
2017年5月3日,臨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到周某的攤位抽檢。經(jīng)檢測,醬白菜樣品中二氧化硫總含量為1.1g/kg,超出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guī)定的二氧化硫含量(≦0.1g/kg)標準的10倍。
據(jù)管理局工作人員介紹,作為食品添加劑的二氧化硫,按照標準規(guī)定合理使用是允許的,而且也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適量使用二氧化硫添加劑,不僅可以讓腌菜的色澤更加白凈好看,而且還能起到防腐防蟲的作用。“但是不少商販為了讓自己的腌菜更好看,不惜添加過量的二氧化硫,損人利己。”工作人員介紹,如果二氧化硫長期超限量,可能會導致消費者呼吸系統(tǒng)疾病及多組織損傷。檢察機關(guān)以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對周某依法提起公訴。
臨海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周某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已經(jīng)構(gòu)成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周某具有坦白情節(jié),且在庭審中自愿認罪,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最終周某因犯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判決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