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麥德龍被指賣過期蛋 消費者要求十倍賠償遭拒
2018-01-30 08:42:00 來源:安徽商報
1月24日下午,合肥市民汪先生在徽州大道的麥德龍超市購買了兩盒土雞蛋和兩盒鮮雞蛋。支付100余元后,汪先生說,他發(fā)現(xiàn)手里的四盒雞蛋都已經過了30天的保質期。汪先生稱,他找店方理論并要求賠償10倍支付價款,店方不僅拒絕賠償,還找來超市保安對他驅逐拉扯,砸碎了雞蛋,驚動了轄區(qū)警方。目前,轄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認為消費者提供的證據不足,并未介入調查也未支持消費者的訴求。
  消費者:買到過期蛋 索賠遭拒
  1月24日,28歲的合肥市民汪先生在徽州大道上麥德龍超市購買了4盒雞蛋,其中兩盒為某品牌的土雞蛋,另外兩盒為另一品牌的鮮雞蛋,四盒雞蛋的保質期都為30天。汪先生說,當日下午,他在超市付了100多元的購物款后,發(fā)現(xiàn)手中鮮雞蛋的生產日期為2017年12月19日,已經過期。“我再一看手里的兩盒土雞蛋,也都超過了保質期。”汪先生說,這讓他無法接受,于是要求超市按照十倍的價款賠償,對方拒絕。汪先生說,自己只是一名普通消費者,并非職業(yè)打假人。“可當我要求超市賠償時,一名工作人員卻奪過我手里的雞蛋,把雞蛋摔碎,讓人現(xiàn)場清理掉,還跟我發(fā)生了撕扯,最后鬧到了派出所。”汪先生說,這件事已經過去了幾天,超市方目前對他的賠償訴求不理不睬。
  超市方:有可能調包 不會多賠
  記者從轄區(qū)派出所獲悉,警方的確接到這起警情,報警人為超市工作人員。警方及時介入,對發(fā)生肢體沖突的消費者和超市工作人員做了調解處理,至于產生的經濟糾紛,警方建議當事雙方向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反映并尋求解決。
  昨日,涉事的麥德龍超市肖姓店長回應稱,摔碎的雞蛋是在雙方撕扯過程中造成的。“這些摔碎的雞蛋顯示的生產日期的確已經過期了,但是沒有證據證明,這些過期蛋是汪先生從超市買走的。”肖店長認為,汪先生手中有當日在超市的購蛋發(fā)票不假,“但對方有可能在超市內外將未過期的雞蛋調包成過期雞蛋,再向超市索賠。”肖店長說,超市從人性化角度出發(fā),決定賠償給他一份在爭執(zhí)中摔碎的雞蛋產品。轄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就此事認定消費者提供的證據不足,并未介入調查也未支持消費者的訴求。一名工作人員稱,他們收到過一段消費者提供的視頻,但視頻里的畫面無法證明是消費者在超市內部所拍。
  說法:買到過期食品 最低可獲賠千元
  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承龍稱,根據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了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這也就意味著,消費者買到過期食品,最低可獲得1000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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