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明利食品有限公司因生產的食品不合格被罰5萬元
2017-12-20 09:40:00 來源:魯網
  近日記者獲悉,濟南食品藥品安全官網微信號公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17年第15期 總第24期)。其中,濟南明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迷你豆沙包(紅豆餡)和老面包不合格被罰50000元。
  記者了解到,濟南明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濟南市天橋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75元,并處罰款人民幣50000元的行政處罰。
  經該公司自查,造成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合格的原因是:配料員交接工作時失誤,將一開始配好的配料二次添加脫氫乙酸。在轄區(qū)監(jiān)管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下,該公司已完成了整改,監(jiān)督部門要求對生產的迷你豆沙包(紅豆餡)和老面包對不合格項進行重新檢驗,合格后方可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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