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在互聯(lián)網經濟時代,很多人選擇在網上買生鮮蔬菜。網上下單真能買到新鮮安全的食品嗎?北京消費者沈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煩惱。
2017年8月份,她通過多點網上超市下單在美廉美超市增光路店買了4塊生肉,但是,當配送員把貨送到家的時候,沈女士發(fā)現(xiàn)肉已經有強烈的哈喇味兒。之后,經過交涉,配送員給沈女士退換的肉仍然有強烈的哈喇味兒。沈女士向美廉美超市提出退一賠十,保底賠償1000元。雙方溝通后,店方雖然口頭同意了沈女士的索賠要求,但很長時間不予兌現(xiàn)。沈女士說:“先答應下來,然后就是不給我解決問題,電話也不接,這種處理事情的態(tài)度不是在糊弄消費者嗎?”
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yè)委員會主任蘆云就相關話題做出分析解讀。
經濟之聲:美廉美超市賣給沈女士的肉,包括配送員第二次拿來退換的肉,都已經變質了,消費者要求經營者退貨并賠償1000元的要求是不是合理的?
蘆云:“《食品安全法》 148條明確規(guī)定,如果經營者所提供的商品包括食品,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情況下,可以要求退一賠十倍,不足1000的也要按照1000塊錢來算。在本案件中,它是一個生鮮食品,《消法》規(guī)定,對于網絡購物的生鮮食品不適用于無理由退貨,但也有一個前提條件,商家交付的是合格產品,或者在交付的時候應當采用必要的包裝,比如冷凍、密封措施,保證在運輸過程中不會腐爛變質。通過生活的常理去判斷,這個肉拿過來之后有異味,肯定已經是變了質的肉,所以我認為應該由超市來承擔相應的責任。”
經濟之聲:多點網上超市是一種比較新穎的商業(yè)零售模式,它有些什么特點?這種模式下出現(xiàn)消費糾紛,誰是第一責任人呢?
蘆云:“這種消費方式屬于叫非現(xiàn)場購物的一種,正是基于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的情況,《消法》制定了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guī)定。但這種案件并沒有突破合同相對性的概念。也就是說,銷售者應當承擔合同締約方的責任。消費者也可以依據(jù)合同,首先向銷售者主張權利,如果主張之后,責任不是經營者的,消費者也可以依據(jù)相應的合同向比如生產者、倉儲者、物流者再去主張相應的責任。但消費者可能并不知道倉儲是誰、生產者是誰,那么直接向銷售者或者向平臺主張責任是沒有問題的。”
經濟之聲:不管是在線下的實體店還是通過網絡平臺購買食品,消費者所購買的食品存在質量安全問題,作為銷售方的商家都應該承擔責任。沈女士所買的肉是由美廉美超市出貨配送,美廉美超市肯定是銷售方,多點作為一個網購平臺,它是不是也應該要承擔下一步的責任?
蘆云:“《消法》第44條明確規(guī)定了平臺的責任,比如它要提供銷售者的一些具體信息,以便于消費者維權;如果它做出了更高的承諾,那么就需要履行相應的承諾。如果平臺明知銷售者存在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卻沒有及時制止或者沒有采取有效措施的,它與銷售者承擔同等的連帶責任。”
經濟之聲:現(xiàn)在美廉美超市方面已經同意了消費者的索賠要求,但現(xiàn)實是,它一直拖著不予兌現(xiàn),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沈女士應該怎么辦?
蘆云:“如果遲遲不兌現(xiàn)或者以某種借口去拖延,那么消費者也可以向相關市場的主管部門,比如向工商局進行投訴舉報。在這個過程中,消費者還需要保存好相應的證據(jù),比如及時拍照,提供相應的鑒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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