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火腿腸不退換?青島新時代超市:顧客自帶已報案
2017-11-17 12:34:00 來源:信網
11月10日,白先生在青島李滄區(qū)新時代超市購買了得利斯圓火腿,準備食用時卻發(fā)現該火腿已過保質期5天。隨后白先生回到超市討要說法并要求賠償,遭到超市拒絕。新時代超市方面告訴信網(0532-80889431),監(jiān)控顯示過期火腿為消費者自帶,因此超市不予退換,并已報案處理。
  11月10日中午,準備離青回家的白先生來到李滄區(qū)寶龍城市廣場的新時代超市,打算購買食物回家趕路吃。期間他走到食品區(qū)域時,看到貨架上擺放著琳瑯滿目的火腿腸,順手拿起一款名叫得利斯圓火腿的火腿腸,價值24.9元。
  結賬后,白先生準備打開火腿腸大快朵頤時,發(fā)現這個火腿摸起來里面水水的,像是壞了。隨后白先生查看保質期,發(fā)現火腿腸已過期。“這個火腿腸是9月21日生產的,保質期是45天,也就是說到11月5日,這個火腿腸就已經過保質期了,超市賣給我的是過期產品。”
  隨后,白先生拿著發(fā)票回到超市要求退貨并賠償,但遭到了超市的拒絕,“超市稱這個火腿腸不是他們的產品。”
  11月15日,信網聯(lián)系到了超市的工作人員張先生。他表示在白先生投訴后,曾向超市索賠1000元,后來經查詢,白先生投訴的得利斯火腿腸并非超市售出的火腿腸,因此未賠償。“這個得利斯火腿腸雖然我們新時代超市有售,但是消費者投訴的批次并非新時代超市所進貨的批次。也就是說這個消費者是從別的地方購買了得利斯火腿腸,之后再拿到我們新時代超市。”
  張先生稱,事后超市曾調取監(jiān)控,看到白先生與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進入超市購物,“監(jiān)控拍到他們在超市從包里拿出火腿腸,之后又拿到柜臺結賬畫面。目前我們已經和商場保安處聯(lián)系,已經報案。如消費者還有異議,可以法律途徑解決,超市會積極配合。”信網將繼續(xù)追蹤報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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