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查獲一起假冒批準文號生產銷售保健食品案
2017-11-16 12:34:00 來源:紅網
  11月13日,筆者從婁底市食藥監(jiān)局獲悉,該局在開展“護老”行動中,市、縣(區(qū))聯動,成功查獲一起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生產銷售保健食品案,涉案金額9.3萬余元。
  7月8日,婁底市食藥監(jiān)局婁星分局執(zhí)法人員在城區(qū)某農林科技有限公司檢查時,在貨架上發(fā)現一盒標示“國家品健字”字樣的上海、安徽某品牌靈芝100%純天然孢子粉(珍品)保健食品。婁底市食藥監(jiān)局接報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執(zhí)法人員順藤摸瓜,深挖細查,在掌握大量的證據后,于8月16-18日,聯合新化分局前往新化縣某公司的直銷門店進行檢查,依法查獲上述假冒保健食品成品69盒、已裝瓶尚未裝盒的成品1506瓶、1g、2g/包包裝尚未裝盒的成品14980克,查實已銷售130盒。
  婁底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向標示產品生產企業(yè)所在地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發(fā)出協(xié)查函,經核查,上述生產企業(yè)從未生產過此批號產品。經對嫌疑人進行訊問證實,謝某某于2010年成立該公司,并分別于2015年12月2日和2016年12月9日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不含保健食品生產)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含保健食品經營)。謝某某從2011年開始在其山林果藥基地試種靈芝,重點收集靈芝孢子粉。2016年以來,在和上海、安徽某公司委托生產加工合同到期后,仍將在基地收獲的靈芝孢子粉發(fā)往安徽某公司破壁并加工成1克或2克鋁鉑包裝的破壁靈芝孢子粉,自行設計外包裝,外包裝印上某品牌牌靈芝孢子粉保健食品批準文號(國食健字G20041225)進行銷售。經查實,該局依法認定違法總貨值90284元。其中已獲違法所得37119元,扣押物品貨值53165元。
  日前,婁底市食藥監(jiān)局開出了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生產銷售保健食品和經營超過保質期的保健食品行為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沒收違法所得37119元和違法生產的產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材料,并處罰款902840元,合計罰沒款939959元。
  • 為你推薦
  • 公益播報
  • 公益匯
  • 進社區(qū)

熱點推薦

即時新聞

武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