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冷鮮肉店進貨遭遇捆綁銷售 違背意愿受損失
2017-09-29 11:36:00 來源:
  據(jù)《直播民生》欄目報道,馬先生打電話說自己經(jīng)營了一個冷鮮肉店,但是在訂貨過程中,出現(xiàn)了問題。
  去年十二月份,馬先生接手一家正在經(jīng)營的冷鮮肉店面,本想著以此來改善自己的生活狀況,但沒想到訂貨的過程中出現(xiàn)了爭議,錢沒掙到還惹了一肚子氣。
  馬先生認為,自己訂什么貨賣什么貨是個人自由,但公司卻捆綁銷售,既違背個人意愿又造成了經(jīng)濟損失,讓他感覺很不合理。當時與冷鮮肉廠家簽訂的合作合同里也并沒有寫明公司會加貨派貨。公司每個月強行加貨,幾個月下來,貨量積了不少,多加的貨如果賣不出去,多花的錢就掙不回來,這讓馬先生很煩惱。馬先生拿出了一摞進貨單,稱這些就是送貨人員在送貨時一并送來的配送單,很明顯能看出附加貨品并不在訂貨單內(nèi)。
  每個月強加三千多塊錢,對馬先生來說不是一個小數(shù)額,如果不交錢,公司將會在下月的訂貨金額里直接扣除,對此他認為非常不合理。讓馬先生苦惱的是這些附加的貨并不都好賣,為此,他曾多次與公司的工作人員協(xié)商過,可對方卻一直沒有給予確切答復。
  本來想著接手店面掙點錢,可如今卻賠了不少,這讓他非常的生氣。為了更深一步了解情況,記者讓馬先生在現(xiàn)場電話聯(lián)系了冷鮮肉公司工作人員。冷鮮肉公司的工作人員認為給馬先生店面所加的貨都是暢銷產(chǎn)品,而且所加貨品的數(shù)量也在店面能夠銷售出去的范圍之內(nèi),不會造成多大影響,對此馬先生并不認可。
  馬先生遇到的問題到底該如何解決呢,為此我們咨詢了律師。律師楊力:“根據(jù)《合同法》第162條,公司應當按照約定數(shù)量送貨,如果超出約定數(shù)量,店鋪有權(quán)拒絕接收多交部分,并應當及時通知公司領回,如果公司不領回,店鋪可以代為保管,并要求公司承擔合理的保管費用,如果非因店鋪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多送部分肉食變質(zhì)過期的損失應當由公司承擔。雙方如果協(xié)商不成,店鋪可以將多交部分以合理低價賣掉,用以沖抵保管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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