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購買減肥膠囊等半成品和包裝,在西安一小區(qū)民房加工包裝后,打著“韓國配方”的旗號銷往成都等地。他們銷售的產品含有多種違禁成分。9月1日上午,蓮湖區(qū)法院開庭審理這起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坐在蓮湖區(qū)法院被告席上的崔某今年54歲,在被抓獲之前他還有一個身份——“王經理”,他的同伙、被告人姚某和趙某也都有假名字。蓮湖區(qū)檢察院指控,2013年案發(fā)前,崔某與姚某、趙某長期以蓮湖區(qū)西關正街某小區(qū)2601室辦公場所,購買“美體一號”減肥膠囊、“苦瓜活胰素”等半成品和包裝材料,雇人將這些半成品加工、包裝成品。崔某、姚某、趙某隱瞞真實姓名,分別自稱“王經理”“馬明”“小李”,對外進行產品宣傳和銷售,并通過貨運將“美體一號”減肥膠囊等多種保健品銷售給四川雙流縣某藥房的高某等人。2013年5月,姚某電話告知高某,“美體一號”減肥膠囊不能通過地方藥監(jiān)局的檢查,讓其注意。后來,成都市藥監(jiān)局查獲“美體一號”減肥膠囊,從中檢出酚酞、西布曲明。
同年10月,西安警方根據(jù)線索,在蓮湖區(qū)西關正街某小區(qū)2601室查獲了一個U盤,內有銷售記錄、客戶聯(lián)系方式,又在他們的廠房內查獲“美體一號”10箱、“苦瓜活胰素”17箱、“愛博力威”1箱、“植物胰康營養(yǎng)素”膠囊10箱、“活胰降糖”苦瓜膠囊9箱,按銷售價格統(tǒng)計共5.68萬元。
經西安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美體一號”減肥膠囊檢出酚酞、鹽酸西布曲明,“活胰降糖”苦瓜膠囊和“植物胰康營養(yǎng)素”膠囊中均檢出馬來酸羅格列酮等多種違禁成分。2013年10月,崔某、姚某、趙某被公安機關網(wǎng)上追逃,他們分別于2014年1月、3月先后到公安機關投案。今年7月,三人被蓮湖區(qū)檢察院依法批捕。
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出示了被查獲的物證。被告人所售的“美體一號”減肥膠囊上,印有“韓國配方”“韓國亞健康株式會社監(jiān)制”等字樣。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崔某等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經過三個小時的庭審,審判長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