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職業(yè)打假人10倍索賠被駁回
2017-08-23 09:40:00 來源:廣西日報
章某是職業(yè)打假人,以打假索賠為業(yè),在廣西各地法院起訴了多家藥店,均以藥店所售商品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為由,要求藥店按購物的十倍價款賠償損失。近日,章某起訴玉林某藥店的一筆官司,被玉林市玉州區(qū)法院依法駁回訴請。
【案情簡介】2017年2月,章某到玉林某藥店購買枸杞60包,價款1950元;第二日,章某又到該藥店購買枸杞38包,價款1235元,所購枸杞的包裝袋上均沒有生產日期和生產廠家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當日,章某到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打印該藥店的工商登記材料。隨后,章某以藥店銷售的枸杞在包裝袋上找不到生產日期和生產廠家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為由,主張藥店銷售的商品是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遂向玉州區(qū)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按購物款的十倍賠償損失。
【法官說法】法官在審理該案時認為,章某購買商品的目的,不是消費,而是為了索賠,章某知假買假,其沒有受到商家欺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規(guī)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故不能認定是受害人,其權益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因此駁回了章某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章某承擔。
  • 為你推薦
  • 公益播報
  • 公益匯
  • 進社區(qū)

熱點推薦

即時新聞

武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