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食藥監(jiān)局印發(fā)《關于開展農村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和突出問題整治的指導意見》,提出著力治理和解決農村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凈化農村食品生產經營環(huán)境,規(guī)范農村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意見要求,全面清理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資格,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一律亮健康證、登記證或備案卡生產經營。
意見提出,以農村食品“三小”、食品及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農村中小學校園及其周邊食品經營者和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等為重點對象,以農村食品消費高風險時段和節(jié)日期間為重點時段,組織開展重點治理行動。
依法查處無證無照生產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重點取締違法“黑工廠”“黑窩點”和不符合衛(wèi)生規(guī)范、生產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黑作坊”。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一非兩超”違法行為,以及銷售使用無合法來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質原料生產或加工制作食品、經營腐敗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違法行為。
對接受處罰的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及時導入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記錄,并提供給有關部門進行聯(lián)合懲戒。對查扣的不合格食品及食用農產品,要做好下架退市和銷毀工作,防止不合格食品繼續(xù)存在于市場或再次入市銷售。認真落實行政執(zhí)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有關規(guī)定,主動通報農村食品違法犯罪案件調查進展、風險控制情況,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嚴禁以罰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