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萬龍云、通訊員覃衛(wèi)琴)近日,市水利、住建部門聯合發(fā)布宜昌城區(qū)計劃用水戶2023年度用水計劃的公告,標志著城區(qū)自來水管網用水大戶計劃用水管理工作正式實施。
根據此前發(fā)布的《宜昌市公共供水管網非居民類計劃用水工作方案(試行)》,年用水量10萬立方米及以上的公共供水管網非居民用水戶,由水利部門進行計劃用水核定、下達、調整及監(jiān)督管理工作。年用水量10萬立方米以下的,由住建部門進行計劃用水核定等工作。
《方案》明確,經核定用水戶年度用水量超過計劃用水指標的,超過水量除按規(guī)定的自來水水價標準正常繳納水費外,還需繳納超計劃用水部分的水費。征收標準為:超計劃20%以下的,超過部分按基本水價加1倍收費;超過20%至40%的,超過部分按基本水價加2倍收費;超過40%以上的,超過部分按基本水價加3倍收費。
計劃用水指標公示后,用水戶有異議的,或者用水戶因擴大生產經營發(fā)生改變需要調整年度用水計劃的可書面向用水計劃下達部門提出調整申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