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市政府獲悉,我市對水稻機械化育秧中心建設進行獎補,旨在促進農業(yè)生產者培育出適合機械化移栽的秧苗,大力推廣機械化插秧、拋秧等技術,破解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瓶頸”,加快推進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進程。
據悉,我市將在全市實施中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縣區(qū)和開發(fā)區(qū)轄區(qū)內,組織建設“安全、先進、適用、宜機”的水稻機械化育秧中心,在中央農機購置補貼基礎上,按照中央財政補貼額度的50%給予市級累加補貼。新建水稻機械化育秧中心分為基礎型、小型、中型、大型4種類型,每種類型按照軟盤、硬盤工藝以及是否含鋼架棚建設設置4種模式,共計按照16種分檔進行補貼。
同時,支持全市范圍內的農戶和農業(yè)生產經營組織利用現有設施、設備等資源,進行改(擴)建水稻機械化育秧中心建設,滿足單季1000畝及以上育秧(供秧)需求。我市以單個育秧中心為主體,按照“缺什么補什么”原則進行定額補貼。
值得注意的是,申請新建水稻機械化育秧中心市級累加補貼,應在完成項目建設且通過驗收,符合中央農機購置補貼的基礎上,再申請市級累加補貼;改擴建水稻機械化育秧中心補貼申請,則按照立項申請、立項審核、自主建設、核驗確認、補貼申請、審核公示、資金兌付等程序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