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荊州?愛荊州?興荊州·走進荊州楚文化融媒體宣傳57】楚風(fēng)楚藝·我的愛情我做主
2022-09-29 09:27:00 來源: 荊州發(fā)布


  楚風(fēng)楚藝·我的愛情我做主
  古人的戀愛、婚姻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而楚國沒有這么多條條框框和限制,他們可以自由戀愛。
  男女雙方在婚姻上都有很大的自主權(quán)。彼此是否同心,是締結(jié)婚姻一個重要的先決條件。如果彼此心同情鐘,甚至可以不用媒妁;若兩人相互對不上“眼”,即使有媒妁撮合也是枉然。最能表現(xiàn)楚國男女自由戀愛之風(fēng)的當屬“云夢之會”。每年仲春季節(jié),青年男女便在叢林、草澤、丘陵地帶聚集,選擇中意的伴侶。
  自由戀愛的風(fēng)氣在楚國貴族中也不少見。《左傳·宣公四年》和屈原的《天問》都講到這么一則故事:一個叫斗伯比的楚人在父親死后隨母親居住在舅父家,他的舅父是鄖國(今湖北安陸一帶)國君,膝下一女,長得嫵媚動人。斗伯比和他的這位表妹日久生情,雙雙墜入愛河,結(jié)果其表妹未婚先孕并生下一個男嬰子文,斗伯比的舅母鄖夫人讓人悄悄地把這個私生子“扔”到了云夢。
  一天,鄖國國君到云夢打獵,發(fā)現(xiàn)一頭母虎用自己的奶喂養(yǎng)一個嬰兒,感到非常驚奇,就回來告訴鄖夫人。鄖夫人根據(jù)老虎喂奶的地點和孩子包被的顏色,斷定這孩子就是子文,便把女兒與斗伯比的事告訴了國君。國君認為這孩子能得到老虎的喂養(yǎng),日后必成大器,便馬上派人收養(yǎng)了子文,并把女兒正式嫁給了斗伯比,“子文”這個名字也被“虎孩”所代替。20多年后,“虎孩”子文真的當上楚國令尹,他并未因其私生子身份而受到歧視。
  來源:荊州日報 編輯:龔天姝 審核:楊眉 終審: 鄧鳳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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