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權(quán)發(fā)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
2018-08-31 22:21:00 來源: 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九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2018年8月31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8月31日

  編輯: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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