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經營戶拒不繳罰款 青山城管申請強制執(zhí)行
2018-03-26 16:08:00 來源: 長江網

長江網3月26日訊(通訊員 黃紅波 張麗丹 尉源遠)出店占道經營者不會總是遇到城管的“溫馨提示”,如果一意孤行,就會收到罰單,不主動繳納的話,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令會讓你無路可退。26日,青山區(qū)的六個經營戶因出店占道經營各自被處以500元罰款,且拒不繳納,青山區(qū)城管委正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據(jù)青山區(qū)城管委工人村中隊介紹,這六家經營戶全部是青和居小區(qū)的臨街店鋪,以經營餐飲為主。時間還要回溯到去年6月份,因為步入夏季,整個工人村街轄區(qū)的夜市經營開始火熱。宜居路是分隔青宜居和青和居兩大生活小區(qū)的一條主要道路,為了招攬顧客,路兩邊的餐飲店開始在本不寬敞的店外人行道上擺設桌椅,接待顧客。顧客們喝酒劃拳,大聲喧嘩,隨地扔垃圾,既給過往市民通行帶來不便,也破壞了環(huán)境衛(wèi)生,還嚴重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

在不斷接到市民投訴后,工人村街城管中隊連續(xù)多日對臨街出店商戶進行宣傳教育,極力勸導入店經營,但是經營戶們置若罔聞。為徹底根治出店占道經營頑癥, 6月23日晚上,城管執(zhí)法中隊有備而來,由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執(zhí)法隊員,協(xié)管員、保安、社區(qū)工作人員等10余人組成的隊伍,再次來到此處,開展整治出店經營行動。

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鎖定了最為突出的九家經營戶為重點整治對象。晚7點,開出第一份《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依次送達,責令經營戶十分鐘內清理門口桌椅和亂堆物;時間期限到達,由于經營戶未按要求整改,隨后依次下達《違法通知書》、《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此后的六個月內,未有一家提起復議或訴訟。有一家經營戶主動上門接受處罰,罰款都遞上了,然后問了一句,繳納了罰款是不是就可以出店占道經營了?執(zhí)法人員堅決地給予否定回答,他馬上把錢收回去走了。這期間,九家被認定違法的經營戶中,有二家停止經營并轉讓,并拒絕繳納罰款。

時間轉眼間到了2018年3月,仍然沒有經營戶上門繳納罰款,更無人前來打探,估計是他們認為這事就過去了。然而,執(zhí)法人員的步伐絕不會停止,3月9日,他們按照程序,給七家違法經營戶送達了《強制執(zhí)行事先催告書》,責令繳納罰款,并告知,在催繳期限內未繳納的,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此后,一家名為“味緣成都冒菜”的餐飲店在3月21日繳納了罰款,并作出了今后規(guī)范經營的書面承諾。對于其余六家,青山區(qū)城管委法制科已向法院提交了強制執(zhí)行的申請。

法制科負責人說,不出意外,法院會立案受理。對于出店占道經營的管理,過往多是以勸導為主,主要原因是走程序比較麻煩,執(zhí)法成本比較高。但是這也間接縱容了個別占道經營戶的囂張氣焰,以為城管拿他們沒辦法。實際上按照《武漢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三)款,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完全可以立案查處。她還特別強調,對同一件事,第一次結案后,如果再犯,可以再次立案處罰,處罰不限次數(shù)。工人村中隊這一次的門前三包行政處罰案具有典型示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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