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注意:最近兩年社?;騻€稅有“補繳”影響購房
2018-01-29 09:47:11 來源:長江網

長江網1月28日訊(長江日報記者 汪洋)外地戶口,在武漢工作多年,打算買房,但近兩年的社保繳費明細中出現過斷繳的情況,后來補上了,為何還會影響購房呢?還有其他補救辦法嗎?長江日報記者發(fā)現,上周,武漢市主要民情收集平臺上,多位市民不解,咨詢這一問題。

  近2年社保有補繳記錄 又無個稅完稅證明

  外地人在漢購房過戶時遺憾卡殼

  網民謝先生:我是十堰人,在武漢打工十多年了,交滿了12年社保。近期打算在武昌區(qū)購買一套二手房,本月中旬已跟房東簽了購房合同,但辦過戶時,房管局審核我的社保繳費明細發(fā)現,我有4個月的社保屬于補繳,因此未能辦理過戶。“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這4個月的社保確實沒有按時繳納,當時存折中的余額扣光了自己沒注意到,導致出現這種情況,不過后來我全都補繳了,是否有補救辦法呢?”

  武昌區(qū)房管局:根據武漢市相關政策規(guī)定:非本市戶籍居民在限購區(qū)域購買首套住房的,應當提供自購房之日前2年(含2年)連續(xù)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證明,對補繳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不予認定。

  武昌區(qū)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經過核查,謝先生也沒有繳過個人所得稅,所以不符合政策。“出臺這項政策也是為了避免有人為了買房而補繳社保。實際工作中遇到過不少購房者,中途辭職換了工作或因為其它原因出現社保斷繳的情況,后來為了買房便又將社保補齊。謝先生并非有意斷繳,但政策的執(zhí)行非常嚴肅,對于補繳的社會保險不能予以認定。”

  雖社保補繳但連續(xù)兩年無間斷繳個稅

  外地大學生可在漢順利購房

  網民“olinaliu”:我在武漢工作,計劃買房,外地戶口,名下無房產,目前社保有補繳狀態(tài),請問是否具有購房資格?

  市房管局:這位大學生網民雖然社保曾經有補繳記錄,但經了解,可以提供連續(xù)兩年無間斷的個人完稅證明,就可以在限購區(qū)域購買首套住房。此外,因為她符合大學畢業(yè)落戶政策,可先將戶口從老家轉到武漢,再購房便不受社保繳費這一政策限制。

  以公司名義購房不受限購約束

  但相關稅費要高出許多

  網民劉女士:我在武漢創(chuàng)業(yè)開公司,繳納了5年社保,每年也有納稅。最近去洪山區(qū)房管局辦理購房資格審核,查詢我的社保繳存記錄顯示2017年3月為補繳,工作人員告知我沒有購房資格,無法辦理買房過戶手續(xù)。

  洪山區(qū)房管局:經過核查,劉女士確實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公司的名義買房。限購政策針對的是個人,創(chuàng)業(yè)者也可以公司名義購房,不過相關稅費要高出個人許多。公司名義購房,產權人為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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