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稱內(nèi)地仍存“冥婚”
2017-04-06 09:37:00 來源: 參考消息網(wǎng)

網(wǎng)絡(luò)配圖

港媒稱,清明節(jié)期間,內(nèi)地人都開始掃墓祭祖,國家媒體則聚焦有關(guān)死亡的一種陋習(xí)。

香港《南華早報》網(wǎng)站4月5日報道,新華社發(fā)布一篇有關(guān)盜尸黑市的報道。文章說,一些未婚男性死者的家人弄一具女尸葬在死者旁邊,使他來生不會孤單。

報道稱,這種稱作“冥婚”的習(xí)俗于1949年被政府禁止,但在邊遠的村莊還在繼續(xù),北方尤甚。對于愿意提供尸體的犯罪分子來說,這種生意有利可圖,家人愿意提供多達十幾萬元購買尸體。

新華社的報道稱,自2013年以來,在大約76萬人口的山西省洪洞縣就有27具女性遺骨被盜。但是,實際數(shù)字可能要高得多,因為一些村民可能礙于臉面,就算親人遺骨被盜也不愿意報案。

新華社稱,去年清明節(jié),家住洪洞縣的張改農(nóng)(化名)以18萬元的價格購買一具年輕女孩的遺體給自己的兒子配“陰婚”。他經(jīng)常要到兒子的墳前查看,確保女孩的遺體不被偷走轉(zhuǎn)賣。

另一位村民景狗子2015年花3000元錢買了一具女尸給他死去的哥哥配“陰婚”。對于一個人均GDP剛過8000元的村子,這項儀式可能是一種經(jīng)濟負擔。

新華社的報道援引景狗子的妻子邢雪麗的話說:“我們說弄個面人,意思一下就行了,可同族老人不愿意,說我們有兩個孩子,不照辦的話對孩子不好?!?/p>

根據(jù)一個法庭判決的在線數(shù)據(jù)庫,自2012年以來,中國的刑事法庭判決了40多起“冥婚”案。

去年12月,洪洞縣人民法院判處兩名臨汾籍男子有期徒刑,罪名是“侮辱尸體”。法庭文件稱,2012年,喬宇西(音)以8800元的價格通過中間人張建偉(音)把一具女尸銷售給一名村民,張建偉獲利2100元。

為防止盜尸者,一些村民在女性親屬下葬后背著鋪蓋卷去守墳,有時長達幾周,或者用鋼筋混凝土把墳?zāi)節(jié)仓饋?,甚至直接將墳?zāi)菇ㄔ诖鍍?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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