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販參與搶劫釀出命案 自稱非“主謀”
2016-10-12 08:15:00 來源:新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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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日,涉嫌搶劫的付某在二中院受審時,稱自己并非“主謀”。新京報記者 尹亞飛 攝

????去年初,在新發(fā)地賣菜的付某與同伙起意搶劫錢財回家過年。他們先后將智某和常某用手銬銬住,塞進汽車后備廂帶至偏僻處毆打后搶劫錢財,上述行為導致智某死亡,常某挨打后被搶走1800元。昨日,被控涉嫌搶劫罪的付某在二中院受審,稱雖兩次參與搶劫,但主謀并非自己。

????兩次作案搶劫1800元

????今年32歲的付某案發(fā)前,在新發(fā)地市場賣菜。據(jù)檢方指控,2015年2月1日晚10點,付某伙同李某等人(均另案處理)為劫取智某的財物,在豐臺區(qū)新發(fā)地風格與林苑小區(qū)一便道處,使用手銬銬住智某的雙手后,將其強行放入黑色紅旗牌轎車的后備廂內,后駕車將智某帶至豐臺區(qū)南苑鄉(xiāng)新宮村的一處樹林內,采用拳打腳踢和持棒球棍、木棍等物猛擊的方式,對智某頭、軀干、四肢等部位進行毆打,致其死亡。

????此外在同年1月31日22時許,付某等人在豐臺區(qū)潘家廟村一出租房內將常某強行帶出,并放入同一輛黑色紅旗牌轎車的后備廂內,駕車將其帶至大興區(qū)西紅門四村附近路邊,采用拳打腳踢和持木棍等物猛擊的方式,對常某的胸背等部位進行毆打,后劫取常某現(xiàn)金1800元。

????作案后,付某潛逃至外省,后回京時在河北一檢查站被抓獲。檢方認為,應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提醒公訴人“理智”

????昨日上午9點半,付某被帶進法庭,坐在旁聽席的付某妹妹不時望著哥哥的背影哭泣。

????“我沒看到我媽,家里肯定出大事了”,庭審開始不久,付某轉過頭問妹妹,表示自己很擔心。

????“你母親沒事,昨天還跟她通電話了”,法官告訴付某,讓其放心受審。

????對檢方指控的兩起犯罪事實,付某辯稱雖然參與其中,但并非“主謀”,只是跟隨前往。第一起是被同伙告知去“抓小偷”,第二起還曾“上前拉架”。

????在公訴人詢問時,付某常以“記不清”、“說不清”等話回應,同時他認為公訴人的發(fā)問目的就是證明自己犯罪?!澳憷碇屈c行嗎”,付某一度還提醒向其詢問案發(fā)細節(jié)的公訴人。

????此案未當庭宣判。

????延展

????多名同伙獲刑 受審互指對方是“主謀”

????今年6月14日,付某同伙李某、王某、鄭某等在二中院受審。庭審中,他們與付某一樣,將“主謀”推給他人。

????對于第一起搶劫,李某受審時稱,是付某叫其一同外出實施搶劫,打完人離開時,他還曾打過急救電話。鄭某則供述,搶劫被害人智某是為了訛詐“小偷”的犯罪所得,就此付某稱,案發(fā)時他接到李某電話后,讓自己隨對方出門辦事。在路上,李某告訴付某,稱一起去“抓小偷”。付某稱自己沒下車,幾位同伙下車找到上述“小偷”,再用手銬銬住“小偷”雙手后扔進后備廂?!昂髞砦覀冮_車去了樹林?!备赌痴f。

????對第二起指控,付某稱,李某告訴他受害人常某欠錢不還要去討債,自己于是隨李某等人找到常某,用手銬將其銬住放入后備廂帶到僻靜處。付某說,自己還曾上前阻止、攔架。

????今年7月,二中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李某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判處鄭某無期徒刑、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5年。責令三人退賠被害人常某1800元錢,且共同賠償死者智某家屬喪葬費等共計4.5萬余元。

????(記者李禹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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