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受賄案,對被告人萬慶良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對萬慶良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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