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是否合理?有無違反操作流程?——四問黑龍江肇東民警巡邏車撞人事故
2016-09-09 00:00:00 來源:新華網(wǎng)

新華網(wǎng)北京9月8日新媒體專電 題:停車是否合理?有無違反操作流程?——四問黑龍江肇東民警巡邏車撞人事故

新華社“中國網(wǎng)事”記者許晉豫 程子龍

5日下午,黑龍江省肇東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隊三名民警執(zhí)行巡邏任務,返回治安崗亭時,在車門未鎖、車鑰匙未拔的情況下,一男子趁車暫停無人竄入車內(nèi),在啟動倒車過程中致吳某(男)死亡,周某(女)受傷,后周某在送醫(yī)過程中死亡。經(jīng)證實,受害人吳某和周某為夫妻?!爸袊W(wǎng)事”記者通過采訪求證,對網(wǎng)友關心的問題和一些網(wǎng)絡流傳的說法進行了求證。

【網(wǎng)友提問】民警的行為是否符合操作流程?

據(jù)媒體報道,有目擊者表示,警務人員下車后“沒有拔車鑰匙”,從而導致了悲劇的發(fā)生。那么,民警如此操作是否符合操作流程?

【警方回應】意外事件,輔警操作不符合流程。

肇東市公安局回應稱,此事故為意外事件。肇東市公安局相關巡邏要求規(guī)定,“巡邏民警可以就近在治安崗亭休息,車輛放在崗亭門前,為提高見警率和震懾效果,也方便群眾報警,休息時警車警燈可以打開,但要保持車內(nèi)有留守警員,注意車輛安全,嚴禁人車分離?!比o警人車分離,違反了操作流程。目前,涉事的3名輔警朱某某、王某和李某某已停止工作,正在接受調(diào)查。

【網(wǎng)友提問】肇事男子是否患有精神類疾???

據(jù)媒體報道,有目擊者稱,肇事男子敞著外套從警車上下來后,對趕到的民警雙手合十“作揖”,語言和舉止怪異。網(wǎng)友懷疑肇事男子患有精神類疾病,此種說法是否屬實。

【警方回應】嫌疑人疑似患有精神類疾病,正在等待鑒定結果。

目前,警方已根據(jù)相關法律依法對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根據(jù)嫌疑人在現(xiàn)場的行為及在辦案單位訊問過程中語言表述,嫌疑人疑似患有精神類疾病,已提交精神類疾病鑒定申請,正在等待鑒定結果。

【網(wǎng)友提問】警車為何停在紅綠燈處?

新聞照片顯示,警車位于某十字路口,紅綠燈清晰可辨,受害人就是在等紅綠燈的過程中不幸遇難。民警如此停車是否合理?

【警方回應】附近有治安崗亭。

肇東市公安局回應稱,由于治安崗亭設在正陽大街九道街路口附近,緊鄰紅綠燈,在不影響其它車輛正常通行的情況下,巡邏警車可??吭谥伟矋復らT前。

【網(wǎng)友提問】受害人如何獲得補償?

由于警方的通報還無法證實肇事者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因此,如何補償事故中的受害人是網(wǎng)友關注的焦點問題。

【警方回應】由肇事方承擔。

肇東市公安局回應,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賠償由肇事責任方承擔(肇事責任方如果是精神類疾病患者的,由其監(jiān)護人承擔,監(jiān)護人沒有賠償能力的由車主負連帶責任)。

【專家意見】責任認定是難點。

北京恒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建徽認為,對于肇事者,如果能證明他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則不構成犯罪,但其監(jiān)護人要承擔相應的無過錯替代責任。如果肇事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那么他構成了刑事犯罪,具體罪名則要根據(jù)行為人的主觀心態(tài)以及客觀的撞擊次數(shù)等情節(jié)判斷,可能涉及盜竊罪、交通肇事罪、故意傷害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羅宇華表示,此案的法律難點在于民警及其單位的責任問題。首先,民警尚不構成玩忽職守罪。玩忽職守罪要求行為人嚴重不負責任,本案客觀方面還達不到構罪程度。

其次,民警及單位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由于警車非一般工作工具,民警疏忽造成肇事者偷開車輛造成事故,民警及其單位應當承擔責任。

最后,責任應當由單位承擔而非民警承擔。由于事故是民警在執(zhí)行公務過程中發(fā)生的,單位要承擔替代的賠償責任,民警除非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否則不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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