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市試點認罪認罰從寬
2016-09-04 10:55:00 來源: 京華時報

昨天,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憲法宣誓儀式,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嚴雋琪主持并監(jiān)誓。新華社發(fā)

昨天,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國防交通法,該法將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決定免去楊傳堂的交通運輸部部長職務、任命李小鵬為交通運輸部部長,王義芳、盧淳杰、田修思、周林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授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地區(qū)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決定,試點期限為兩年,自試點辦法印發(fā)之日起算。據(jù)悉,兩高將制定試點實施辦法,并完善量刑指南,避免同罪不同罰。

京華時報記者沙雪良綜合新華社報道

重點

嫌犯符合4條件將從簡從快從寬

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授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地區(qū)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決定》,兩高可以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沈陽、大連、南京、杭州、福州、廈門、濟南、青島、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西安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對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人民檢察院量刑建議并簽署具結(jié)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介紹,試點地區(qū)符合上述4項條件的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將獲得依法從簡、從快、從寬處理;速裁程序適用范圍擴大到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實,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經(jīng)公安部或最高檢批準,偵查機關可以撤銷案件,檢察院可作出不起訴決定。

試點辦法將明確適用條件及幅度

9月3日提交人大常委會表決的表決稿根據(jù)人大常委會委員分組審議意見做了幾處修改,并對兩高提出了報備試點辦法的要求。

試點目的方面,原決定草案表述提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表決稿則在這句話之前增加了“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

在試點工作原則方面,表決稿增加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完善訴訟權利告知程序,強化監(jiān)督制約,嚴密防范并依法懲治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行為,確保司法公正”的表述。

表決稿還增加了要求兩高制定試點辦法的內(nèi)容,要求“對適用條件、從寬幅度、辦理程序、證據(jù)標準、律師參與等作出具體規(guī)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另外,2014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授權兩高在上述地區(qū)開展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也將按照新的試點辦法繼續(xù)試行。

釋疑

1 從寬有無適用范圍?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沈亮解釋,認罪認罰從寬跟刑法第67條所規(guī)定的自首從寬一樣的,是指可以從寬,并不是一律從寬。刑法所規(guī)定的自首,并沒有限定某一類案件可以適用,某一類案件不可以。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也是一樣,沒有特定的案件范圍的限制。

沈亮說,認罪認罰案件必須要確保寬嚴有據(jù)、罰當其罪,避免片面地從嚴和一味地從寬這兩種錯誤的傾向。從保障人權和確保司法公正角度,以下幾類案件不適用: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屬于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二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們的代理人和辯護人對未成年人認罪認罰有異議的;三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構成犯罪,以及有其他不宜適用的情形。對犯罪性質(zhì)惡劣、犯罪手段殘忍、社會危害嚴重的犯罪分子,其坦白認罪不足以從輕處罰的,也必須依法嚴懲。

2 會不會同罪不同罰?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萬春表示,認罪認罰從寬不是無邊的從寬,前提是必須適用刑法對于各個具體罪名的規(guī)定,是在法律規(guī)定的幅度內(nèi)進行從寬,所以不會有嚴重突破法律的情況發(fā)生。我們還會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將來要進一步完善量刑指南,使得在適用從寬幅度上有更加明確、具體的依據(jù)。

沈亮補充說,對類似案件,非試點地方在法律規(guī)定幅度內(nèi)也要按照法律規(guī)定酌情考慮認罪認罰從寬。

3 如何避免權錢交易?

萬春說,要防止這類問題,第一,要堅持證明標準。辦理認罪認罰案件,仍須按照法定證明標準,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證據(jù)、全面審查案件,堅持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嚴把事實證據(jù)關和程序關。第二,要規(guī)范訴訟程序。必須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必須認真聽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見。第三,要加強監(jiān)督制約。公檢法三機關要認真貫徹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原則,確保認罪認罰案件的辦案質(zhì)量。第四,要強化責任追究。對于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在辦理認罪認罰案件中,有刑訊逼供、暴力取證或者權錢交易、放縱犯罪等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的情形,如果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4 會導致被迫認罪嗎?

萬春說,辦理認罪認罰的案件必須確保當事人認罪認罰是自愿的。對偵查過程中是否自愿認罪,取證過程是否合法,有沒有刑訊逼供這類違法行為,檢察機關必須加強法律監(jiān)督,作為重點的審查內(nèi)容。同樣,檢察機關起訴到法院的案件,法院在法庭上仍然是要向被告人告知訴訟權利,明確其認罪認罰的法律后果,同時重點審查其認罪的自愿性和認罪過程的合法性。如果在偵查過程中通過刑訊逼供等手段造成認罪的,一是要糾正違法行為,同時認罪的供述不能作為認定犯罪的證據(jù)使用。

5 如何保障被害人權益?

沈亮表示,辦理認罪認罰案件在保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要保護好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權益。試點方案強調(diào)刑事被害人的有效參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認罪認罰案件,應當聽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見,并將被告人與被害人是否達成諒解協(xié)議作為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要敦促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被害人賠禮道歉,退贓退賠,賠償損失,保障被害人盡早獲得損害賠償和心理安撫,有效地減輕訴累,及時化解矛盾,修復社會關系。

任免

楊傳堂被免去職務李小鵬接管交通部

昨天,全國人大常委會經(jīng)表決免去楊傳堂交通運輸部部長職務,決定任命李小鵬為交通運輸部部長。

交通部是國務院規(guī)模較龐大的部門之一。近幾年,交通部通過大部制改革構建起“大交通”格局,除了主要負責管理公路、水運,還管理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國家郵政局。

新中國成立以來,交通部共有17任行政首長,他們的來源分三類:副部長扶正、從其他部委調(diào)任和初期的由軍隊將領調(diào)任。包括楊傳堂在內(nèi),交通部歷任部長中有幾位擔任過省長,不過,李小鵬是第一位由省級行政首長直接調(diào)任部長的。

李小鵬是四川成都人,現(xiàn)年57歲,他的從政經(jīng)歷分成兩段:從23歲到49歲的26年一直在電力系統(tǒng)任職;2008年5月,他從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總經(jīng)理職位上調(diào)任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長,2013年升任省長。

在去年的全國兩會上,李小鵬曾說,山西經(jīng)濟下滑,煤價下跌是短期因素,長期來看,一煤獨大,說明適應新常態(tài)還做得不夠。他也提到,山西很多腐敗案件背后都出現(xiàn)了煤老板,都涉及煤炭資源交易。煤炭資源交易由于制度不完善,信息不公開以及利潤巨大,就很容易滋生腐敗。

今年兩會上,李小鵬向中央提出4點懇求,其中第一個就是批準“大西客?!痹降酱笸巍⑿弥莸轿迮_山到保定段兩個鐵路項目的建設。

此次李小鵬接掌交通部,恰逢網(wǎng)約車新規(guī)出臺一個月余,多個城市擬出臺的網(wǎng)約車管理辦法卻沿襲“限量限價”的出租車管理老路,亟待交通部指導、干預。

審議

201項信息技術產(chǎn)品將逐步取消進口關稅

昨天,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批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界貿(mào)易組織關稅減讓表修正案》。據(jù)此,我國將于近期開始對從世界貿(mào)易組織成員進口的201項信息技術產(chǎn)品逐步降低并最終取消關稅。

這些產(chǎn)品包括信息通信產(chǎn)品、半導體及其生產(chǎn)設備、視聽產(chǎn)品、醫(yī)療器械、儀器儀表等,其中大多數(shù)產(chǎn)品的進口關稅將通過3年或5年降為零,少量產(chǎn)品的進口關稅將通過7年降為零。這是世界貿(mào)易組織近二十年來取得的首個重大關稅減讓成果,所涵蓋產(chǎn)品的每年全球貿(mào)易額約為1.3萬億美元,這一成果順利實施將有力地促進全球貿(mào)易、投資和信息技術的發(fā)展,為全球經(jīng)濟增長作出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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