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wǎng)訊(通訊員張振宇 宗海 記者 李贏)近日,市交管部門涉牌涉證辦案中心聯(lián)合永清派出所,針對一擅自拆除交通信息誘導屏的違法行為展開調查,并依法對施工單位法人代表予以行政拘留。
2016年2月25日21時許,位于中山大道盧溝橋路口附近的一交通信息誘導屏被不法人員擅自拆除,涉拍涉證中心立即成立專班并迅速展開調查工作。通過調查專班民警發(fā)現(xiàn)武漢天地AA12號項目乙方施工單位武漢順和公司涉嫌擅自拆除交通設施的違法行為。15日下午,民警將武漢順和公司法人代表陳某傳喚至我中心調查詢問。經(jīng)查,當事人陳某(男,黃陂前川人),在未拿到交管部門相關許可的情況下,指使其下屬民工擅自將位于盧溝橋武漢天地附近一交通信息誘導屏拆除,陳某對此行為供認不諱,現(xiàn)永清街派出所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之規(guī)定,對違法行為人陳某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