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夏天,穿著緊身騎行服、騎著公路自行車的騎行者們,或是三五成群,或是單槍匹馬,在公路上開啟“追風”之旅。但是,隨著“騎行熱”的升溫,違法違規(guī)騎行的現象也越來越多,部分騎行者霸占機動車道、逆向行駛、互相競速、闖紅燈,嚴重干擾交通秩序,導致交通事故頻發(fā),飽受詬病。近期,在河北保定發(fā)生的11歲少年騎行摔倒遭對向汽車碾軋身亡的事故,更是將騎行亂象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騎行亂象亟待治理,那么,該如何擰緊“騎行熱”的“安全閥”呢?據中國自行車運動協會數據,我國目前有1億多人經常性騎行,有近千萬人參與自行車運動。因此,想通過“一刀切”式的禁令迅速給“騎行熱”降溫是不現實、不合理的,應嘗試建立在政府主導下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新型管理模式。
創(chuàng)新監(jiān)管方式,引入信息技術手段輔助治理。法律層面上,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針對電動自行車有最高15公里的時速限制,但對于人力自行車限速還沒有明確規(guī)定。隨著材料技術的進步,許多競速自行車已經可以輕松突破時速20公里,是否需要與時俱進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加強對騎行運動的良性約束,值得思考、有待探索。與此同時,交管部門在進行監(jiān)管時面臨執(zhí)法成本高、無法全覆蓋、執(zhí)法效果不佳等難題。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嘗試使用信息化手段加強監(jiān)管。比如,用人臉識別捕捉闖紅燈、逆行的騎行者,將違法者信息進行聯網,定時通報違法信息并納入征信系統(tǒng),從而實現更有力的懲戒與威懾。
注重疏堵結合,完善道路交通規(guī)劃滿足需求。交通部門在進行道路交通規(guī)劃時,應考慮滿足騎行者的基本運動需求,加強自行車專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統(tǒng)建設。比如,在有條件的地方建設、改造專門的自行車道,同時劃分一些快慢自行車道,讓追求速度和追求休閑的騎行愛好者各有其道、各行其間,既享受運動樂趣,也讓騎行路更通暢、更安全。
強化責任擔當,倡導騎行組織加強教育示范。各類騎行團體和俱樂部也應承擔起屬于自己的社會責任與安全責任,加強對成員的教育引導,凈化騎行文化、加強騎行紀律、規(guī)范騎行行為,對違法違規(guī)的騎行者說“不”,對不符合年齡限制的騎行者說“不”。比如,騎行俱樂部在組織活動時,可以用一些騎行事故的案例進行警示教育,組織者要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倡導大家文明騎行、安全騎行,當好安全“領頭羊”。
開展技能認證,教授騎行技能科普安全知識。作為一項運動,騎行本身并無過錯,錯的是個別騎行者“不守規(guī)矩”的行為,他們安全意識淡薄,專業(yè)技能欠缺,一味追求速度,從而造成諸多安全隱患。因此,有關部門可以嘗試開展騎行專業(yè)技能認證。一方面,教授專業(yè)騎行技能,只有在騎行者掌握了一定的騎行技能之后,才能“持證上路”,從而有效減少“馬路殺手”。另一方面,科普騎行安全教育,讓廣大騎行愛好者明白,只有做到守法騎行、文明騎行,才能既保證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又有助于維護良好騎行風氣,營造良好騎行環(huán)境。
不以規(guī)矩,不能成方圓。只有高效細致地強化監(jiān)管,多管齊下治理騎行亂象,才能讓廣大騎行者平安自在地享受騎行之樂,才能讓騎行運動實現健康、有序、綠色和可持續(xù)發(fā)展,才能讓騎行文化得到更廣泛的社會認同。
稿源:荊楚網(湖北日報網)
作者:石春康(武漢市東西湖區(qū)司法局)
責編:郭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