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掃黑除惡】不到3千元的損失要價3萬,惡意阻攔并喊話交警:“把我們都抓走”
近日,巴東發(fā)生一起單方交通事故
一輛小轎車因操作不當,剎車不及時
將路邊居民房屋撞損
因事發(fā)地處交通要道,車流較多
交警處理完事故
準備清理事故車輛,恢復交通時
卻遭遇到當地幾位居民惡意阻攔
并喊話現場處置的交警:
“把我們都抓去”
2018年8月13日11時許,一輛小轎車行至信陵鎮(zhèn)馬鹿池209國道與馬石公路交叉路口時,因操作不當,剎車不及時發(fā)生單方交通事故,將當地居民譚某模臨街房屋的玻璃門、水管等撞壞,保險公司先期作出物損評估價值6千元。
因現場位于國道與進出駕校訓練場的岔路口,且該地區(qū)道路相對狹窄,住房較多,車流量較大,為防止發(fā)生二次交通事故,交警在現場勘驗,證據固定完畢,將現場處理情況告知房主后,準備將事故車輛拖離現場,恢復交通。
但房主譚某模、譚某斌、稅某艷等多人,要求肇事司機先行賠償3萬元現金后才能拖移車輛。因沒達到目的,便惡意阻擾交警執(zhí)行職務,圍堵在事故車輛周圍,阻擾拖車靠近。現場交警多次調解溝通無果。
信陵派出所處警民警接到指派后,到達現場,譚某模等人拒不配合,阻礙民警依法執(zhí)行職務,造成事故現場多人圍觀、交通堵塞,糾纏長達三個多小時,給道路交通通行帶來極大安全隱患。
后經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其房屋損壞安全等級為一般損壞房,其房屋、財產損害評估價值凈值僅為2154.06元。鑒定結論與譚某模等人自己提出的賠償費用相差甚遠。
8月14日,經縣公安局裁決,譚某模、譚某斌、稅某艷等7人因阻礙執(zhí)行職務被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并送往拘留所執(zhí)行。
房屋被撞損,心里難免不高興。但凡事都有個規(guī)矩,依據損害程度,合理要求賠償,有不滿意的,通過合理合法的方式,向相關部門提出自己的訴求。但絕不能借此機會,漫天要價,惡意阻擾,置國家法律于不顧,置公共安全于不顧。否則,一經查處,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