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被瑪莎拉蒂變道擋路,一男子跟蹤女車主持刀拍裸照勒索60萬
澎湃新聞記者 譚君
湖北男子吳銳在其居住的湖南長沙犯下了一樁大案:跟蹤一名開瑪莎拉蒂女子,持刀威脅索要60萬元,為確保錢款到位,又逼迫被害人脫光衣服后拍攝裸照。而其犯案動機僅是因為在一次行車途中,該女子在前方突然變道擋車,讓他懷恨在心。
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近日公布該案的二審判決書:湖南長沙中院二審以吳銳犯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合并執(zhí)行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判決書顯示,現(xiàn)年不到30歲的吳銳出生于湖北省天門市,住湖南省長沙縣。2016年12月的一天,吳銳開車行駛在長沙市橘子洲大橋上時,前方張某的車突然變道阻擋了他,吳對張某懷恨在心。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的3個月內(nèi),吳銳多次跟蹤張某,熟悉張某的行蹤,2017年2月22日21時30分許,吳攜帶一把長約30cm的水果刀及膠帶、手套、口罩等工具前往長沙市開福區(qū)一棟大樓負四層停車場,找到張某停放在此的白色瑪莎拉蒂轎車,并在此蹲守。
2月23日零時許,張某打開車門坐進駕駛室時,吳銳戴著手套從張某身后捂住張某的嘴,用刀抵住張某的脖子,將張某拖進該車后座。在車內(nèi),吳銳手持水果刀,聲稱要殺害張某,以此威脅、索要錢財。張某被迫答應(yīng)付給吳銳60萬元,并交出一張銀行卡,卡內(nèi)有余額7.9萬余元。為能盡快脫身,讓吳銳相信自己會支付剩余的52萬余元,張某被迫答應(yīng)拍攝裸照并將瑪莎拉蒂轎車交給吳銳。當日3時許,吳銳駕駛瑪莎拉蒂轎車,將張某用口罩蒙住眼睛、用膠帶封住嘴巴、用繩子捆住雙手帶至長沙市營盤路隧道望月湖入口附近一停車場內(nèi),逼迫張某脫光衣服后用手機拍攝裸照。
之后,吳銳使用張某的銀行卡從ATM機4次取款共計2萬元。2月23日至2月27日期間,吳銳離開長沙去往澳門,在澳門使用張某的銀行卡套現(xiàn)、取款共計55343.3元。2月24日至3月6日期間,吳銳又多次給張某發(fā)送信息,以賣掉白色瑪莎拉蒂轎車和公開張某的裸照為由,向張某索要剩余的52萬余元。因張某不能籌集到款項未果。
在被拍下裸照的2月23日下午,張某向長沙警方報案。2017年3月1日9時30分許,民警在長沙縣某小區(qū)地下停車場找到白色瑪莎拉蒂小車,5天后,吳銳在湖北省天門市公安局出入境支隊前臺被抓獲。
2017年10月30日,長沙市開福區(qū)法院一審以被告人吳銳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5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合并執(zhí)行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
被告人吳銳不服,提出上訴。
長沙中院查明,原審判決認定吳銳搶劫、敲詐勒索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但原審判決在敲詐勒索罪的量刑上適用法律錯誤,導(dǎo)致量刑不當,應(yīng)予糾正。另查明,被害人張某明確表示,其已接受了吳銳親屬賠償?shù)慕?jīng)濟損失,已經(jīng)放下了對吳銳的恨,由法院對吳銳酌情處罰。
據(jù)此,2017年12月28日,湖南長沙中院二審以吳銳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犯敲詐勒索罪,改判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合并執(zhí)行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