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85人次因失信記錄被禁止購買新能源車
2016-09-22 10:47:00 來源:騰訊汽車

自2016年7月20日上海市出臺將信用信息核查納入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領域的實施細則以來,有多少人因為失信被禁止購買新能源車?記者9月20日從上海市經(jīng)信委獲悉,截至2016年9月20日,上海市已進行信用核查的新能源車消費者有30176人次,其中查出有失信信息的達185人次。據(jù)悉,這是上海首次對外公布相關核查信息。

上海185人次因失信記錄被禁止購買新能源車

上海185人次因失信記錄被禁止購買新能源車

失信個人或單位不得購買新能源車

來自上海市新能源汽車推進辦的最新數(shù)據(jù)顯示,2016年以來,上海市新能源汽車推廣繼續(xù)保持快速增長勢頭。截至8月底,上海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達到81088輛。今年1-8月上海共收到意向用戶申請28501份,推廣新能源汽車共23422輛,其中插電式混合動力19600輛,占比83.6%,同比增長27.4%;純電動汽車3822輛;公交車90輛。私人用戶13120輛,占比56%。

記者了解到,2016年4月底,市經(jīng)信委明確宣布,申報單位應對所填報材料的真實性和產(chǎn)品一致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騙取補助資金、專用牌照額度和專用營運額度的,一經(jīng)查實,將給予追繳補助資金、注銷專用牌照額度和專用營運額度等處理,相關失信信息將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上海市新能源汽車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推進辦)和上海市征信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征信辦)于7月20日聯(lián)合出臺了關于將信用信息核查納入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領域的實施細則,有逃票信息、從事非法客運等失信信息的個人以及信用狀況不佳的單位用戶,將不得購買新能源汽車,也無法申領免費牌照。

從今年7月20日起,上海對新能源汽車消費者的信用要求是“信用狀況良好”,指個人或單位用戶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市信用平臺)上未記載相關失信信息。換句話說,凡是在上海市信用平臺上記載有相關失信信息的個人或單位用戶,將失去新能源汽車的購買資格。

按照實施細則,個人相關失信信息包括:不執(zhí)行生效判決信息、執(zhí)行期內刑事判決信息、欠稅公告信息、非法從事經(jīng)營性客運活動信息、酒駕及交通肇事逃逸信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逃票信息等。單位相關失信信息主要包括:不執(zhí)行生效判決信息,執(zhí)行期內刑事判決信息,欠稅、抗稅、騙稅、逃避追繳稅費以及偷稅行政處罰信息,欠繳社會保險費信息、非法從事經(jīng)營性客運活動信息等。

申請者可登陸App查詢個人信用

公共信用信息查詢方式主要由上海市推進辦定期統(tǒng)一匯總新能源車意向用戶基本信息后,將信息發(fā)送至市信用平臺進行核查。市信用平臺在接到信息起5個工作日內將核查結果反饋至市推進辦。失信信息的查詢期限為5年,自失信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計算,國家或者本市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查詢期限屆滿的,市信用中心將不再提供此信息查詢?,F(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港澳臺居民、華僑及外籍人士的公共信用信息尚未納入市信用平臺,相關信用核查辦法由市推進辦另行制定。

上海市推進辦表示,鼓勵上海市新能源車消費者通過登錄“上海誠信網(wǎng)”、“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App、微信關注 “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公眾號,或至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大廳等線上、線下方式,查詢了解自身公共信用信息記錄。

據(jù)上海市征信辦9月20日透露,上海市新能源汽車推進辦自今年起在新能源車購買補貼環(huán)節(jié)首次采用公共信用信息查詢應用,重點關注企業(yè)用戶是否存在司法判決、司法執(zhí)行、稅費欠繳、欠繳社保等失信信息,個人用戶是否存在司法判決、司法執(zhí)行、酒駕、交通肇事逃逸等失信信息。截至2016年9月20日,上海市已進行信用核查的新能源車消費者有30176人次,其中查出有失信信息的消費者達185人次。這也是上海市有關部門第一次公開披露上海市已進行信用核查的新能源車消費者的相關失信數(shù)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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